一、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名单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食品工程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拟定于 2023年3月27日举行。
(三)复试基本规范
(1)学院专家复试小组负责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医药专业的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由15名专家组成,其中8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记录员(秘书)3名。
(2)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面试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80分。综合测试考试科目依据招生简章上的规定,食品科学、粮食及油脂植物蛋白工程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食品分析》(第1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7月;张水华主编),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食品加工单元操作原理》(科学出版社,2013年3月,张根生、韩冰主编)食品环境与安全专业复试笔试课程为《分析化学》(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二)外语口语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测试。考核方式:面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20分(其中外语能力考核为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10分)。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能力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察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
(三)考生需准备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复试工作地点及时间
2023年3月27日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食品工程学院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者或证件造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具体安排请见下表: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科目 |
备注 |
2023.3.27 上午8:30 |
食品工程学院 |
《食品分析》(第1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7月;张水华主编) |
食品科学和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专业复试面试课程 |
2023.3.27 上午8:30 |
食品工程学院 |
《食品加工单元操作原理》(科学出版社,2013年3月,张根生、韩冰主编)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复试面试课程 |
2023.3.27 上午8:30 |
食品工程学院 |
《分析化学》(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 |
食品环境与安全专业复试面试课程 |
2023.3.27 上午8:30 |
食品工程学院 |
《食品分析》(第1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7月;张水华主编) |
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面试课程 |
(二)面试结束,经复试工作专家组对复试考生的成绩进行汇总,由高到低列出复试考生排名,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纪检人员复核后以此为依据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其他面试材料。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三)体检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0451-84844281
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0日